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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南路2段131號 (地圖) 平日 夜 六
ai提醒消費者一定要在強制險過期前提早續保,才不會被處以高額罰款! 請依行照之指定檢驗日期前後1個月內(出廠逾10年營業大客車於指定檢驗日期前1個月內)至監理所、站或就近各所、站委託之代檢廠參加定檢,以免逾期受罰。 汽車保險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,在30日內者須先辦理續保。 參加定檢前,請確認已繳清強制險罰鍰。 定期檢驗的期限是依登載於行照下方的指定日期來計算,除出廠逾10年以上營業大客車或高壓罐槽車之外車輛,皆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4條規定,在指定日期前後1個月內進行定期檢驗,出廠逾10年以上的營業大客車或高壓罐槽車則需在指定日期前1個月內進行定期檢驗。
過戶車輛行照 新車主辦理的機車強制保單 (有效期限必須在 30 日以上) 出發前有兩件事提醒: 確定新車主強制險有效期限要在 30 天以上 之前沒繳的罰單要繳清 出廠超過 5 年,而且 4 個月內驗過的機車,到監理所就不用再辦臨時檢驗。 舊車主的強制險保單雖然不是必須,但以防萬一,還是帶著比較安心。 相信以上文件與步驟確認過後,跑流程一定順利。 機車過戶流程介紹 機車驗車 到櫃檯繳證件、填表之前,監理站要先驗車。 這邊說明幾項檢查要點, 功能檢查:方向燈、頭燈、煞車燈、喇叭、消音器、排氣管等是否運作正常。 行照核對:核對車牌、車身號碼、引擎編號和車身顏色是否與行照登記一致。 以下是監理所公佈驗車常見的缺失,要是你的機車也有這些毛病,建議先去車行整理,不然驗不過再跑一趟監理所很麻煩的。 1
檢驗車種:
臺北市區監理所 - 【行照免定期換發,遺失了有需要重辦嗎? 】